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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扶贫月”实施方案

2022-04-14 21:42:16 网站:公文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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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扶贫月”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消费扶贫行动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九月份“消费扶贫月”活动,扎实推进我局消费扶贫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紧盯全区消费扶贫工作任务,以促进扶贫产品稳定销售为重点,以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巩固脱贫成果为目的,调动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切实解决扶贫产品销路难题,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二、活动主题

  千企参与,万人同行。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

  四、主要内容

  (一)加快推进消费扶贫专馆建设。消费扶贫专馆是指主营扶贫产品的商业业态。

  1.消费扶贫地方馆。消费扶贫地方馆是指有关市场经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建设运营消费扶贫线下实体地方馆和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服务平台上规范建设运营的消费扶贫线上虚拟地方馆。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消费扶贫地方馆建设,展示展销本地扶贫产品。要积极加强与中国社会扶贫网合作,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服务平台上开发建设运营线上虚拟地方馆。9月底前,建设1个以上线上或线下消费扶贫地方馆。年底前投入运营1-2个线下实体地方馆。

  2.消费扶贫企业馆。消费扶贫企业馆是指以企业为主体、由企业出资建设、销售扶贫产品的专门场馆。要大力推进消费扶贫企业馆建设,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9月底前,原则上建设1座以上消费扶贫企业馆。

  (二)深入推进消费扶贫专区建设。消费扶贫专区是指企业在经营一般商品的同时,设立的专门或主要销售扶贫产品的独立区域或单元。要加强对已认定的扶贫产品销售专区的监督管理和日常指导,丰富专区扶贫产品种类、数量,提升规范化运营水平。对照市级标准和程序,引导电商企业、商场超市等重点商贸企业,开设消费扶贫扶贫产品销售专区,助力扶贫产品的宣传、展示和销售。12月年底前,投入运营2个以上线上或线下消费扶贫专区。

  (三)积极配合消费扶贫智能专柜建设。消费扶贫智能专柜是指主营扶贫产品的智能货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优质点位、免除租金费用等工作,为本地区专柜铺设运营提供便利和支持。

  (四)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扶贫产品。充分利用机关工会相关经费,通过以购代销、爱心购买等方式,优先采购扶贫产品。同时鼓励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帮销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

  (五)大力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大力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进企业、进商超、进电商等产销对接“八进”行动。要通过实时销售、定点采购、电商销售、“以购代捐”、直播带货等方式帮助销售,千方百计帮助受灾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拓展销售渠道,确保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益。

  (六)积极开展电商直播带货系列活动。引导重点涉农电商企业加强与各大媒体、平台合作,通过“政府引导、媒体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开展直播卖货、网红带货等活动,拓展贫困地区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

  (七)协调配合开展“十二个一”活动。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大型商场超市及重点电商企业参与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十二个一”活动,主动推荐辖区内已认定的扶贫产品和供应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助力消费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建立工作专班,配强工作力量,推动经信局消费扶贫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企业帮扶联系责任制,建立问题清单和帮扶清单,着力为企业纡困解难,推动重点商贸企业建设消费扶贫地方馆、企业馆、销售专区等。

  (三)广泛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创新消费扶贫产销对接模式,积极探索建立扶贫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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