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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党委、政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

2022-04-14 21:47:49 网站:公文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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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党委、政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

  一、经验介绍

  近年来,乡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脱贫奔康的有力保障,通过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333工作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确保了全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维护了社会政治和谐稳定。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乡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发展和稳定的前提条件,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密切掌握村情民情,关注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乡党委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从而在全乡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

  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乡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周汇报、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乡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

  二是干部工作靠前。乡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及时向县维指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

  三是宣传教育靠前。乡党委、政府以“4+2”政策法规宣讲活动为载体,依托牧民夜校、村级微信群,切实加强对广大牧民群众的宣传教育,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各类纠纷,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力求“三个减少”,营造和谐稳定环境。乡党委、政府以实现“三个减少”为目标,即:群众集体上访减少,群众不满意的热点难点减少,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减少。切实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稳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三务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群众关心的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存在的困难

  1、调解人员素质和调解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两级调解员的专业培训,业务指导,强化政策理论学习的经常性和普遍性还不够,造成调解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普遍缺少业务骨干,从而直接影响了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调解资源整合衔接还不够顺畅。一些跨行政区域较复杂的矛盾纠纷,相互衔接配合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如:2017年我乡与炉霍县充古乡群众草资源利用纠纷。因配合意识不够加之对接和责任履行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存在推诿、拖延等现象,导致两县草资源利用纠纷一直存在隐患,至2018年10月在州委工作组的督促协调下才得以解决,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推进。

  三、需上级部门给予的支持

  1、针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方式方法、规范化、合法化程序等内容开设专题培训班,邀请有经验的人员进行过往案例分析讲解,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增强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是当前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亟需加强的重要环节。

  2、由相邻行政区划的上一级党委、政府,加强和谐边界创建督查力度,督促相邻行政区党委、政府加强互联合作,齐抓共管,遇边界纠纷隐患由涉及纠纷的上一级党委、政府及时指派工作组牵头督导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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