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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阅读鲁迅小说《呐喊》个人读后感汇总

2022-01-17 14:28:02 网站:公文驿站
  先生在写这段文字的时候一定是痛心疾首的,国人不分善恶爱看热闹,愚昧无知。不管杀什么人,该杀不该杀,无人问津,只管看热闹;你的死亡就是我的新生,甚至天天打探着什么时候才会杀人,以求救活自己,却从未想过别人的死,是否真的能换来自己的新生。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阅读鲁迅小说《呐喊》个人读后感汇总”,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阅读鲁迅小说《呐喊》个人读后感汇总【一】

  狂人日记——鲁迅写于1918年4月,是中国现代文学史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他具体的反映了”封建制度“的残酷,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震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从整片的文章来看,我们首先看到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他对别人充满了猜疑和害怕,总认为别人会害他。在他被治愈后看到了世界的真相并且醒悟到传统杀人,人们无法容纳他的清醒而对他再一次的加以迫害,致使他重新屈服在恶势力权下,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时的社会对人的迫害是如此的深,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他意识到了封建制度的可怕,不但使人发狂,也可以把人吃掉,已经没有了真正的仁义道德。人与人之间只是猜疑,提防,残杀,成为一种难以扼制的恶性循环。因此鲁迅在绝望中以狂人的口吻呐喊,呻吟,“救救孩子…”的绝望之音,让人去关注社会。

关于阅读鲁迅小说《呐喊》个人读后感汇总【二】

  达拉斯和佛罗里达是孤儿,而且他们是孤儿院最调皮最大的双胞胎。

  有一些大人觉得自己很有爱心,就来接这两个孤儿去自己家,但是都非常恼火地把他们送回来了。因为达拉斯和佛罗里达在家里很不守规矩,把大人的家里弄得一团糟。

  但是最后这两个孩子被两个老人接走了,他们是谛乐和赛蕊。他们就住在一个叫“呐喊红宝石”的地方。达拉斯和佛罗里达在两个老人的家里也总是把东西弄坏,但是这两个老人并没有生气,他们给这两个孩子讲了他们小时候也经常打碎东西或者搞坏东西,但是他们能尽力把它给修好。

  最后,两个孩子在“呐喊红宝石”生活得很幸福。

  这本书里的两个孩子有个愿望,就是走出孤儿院,去森林,那里可以大喊大叫,没有规矩,可以快乐地奔跑,他们可以互相扔泥巴,也没有人嫌他们很脏。虽然不太可能实现,但是他们不放弃,最后终于在呐喊红宝石实现了。

  我觉得只要不放弃,努力去争取,就一定能实现愿望。

关于阅读鲁迅小说《呐喊》个人读后感汇总【三】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超经典的小说集,它是本名著,是中国的,也是全世界的。

  在《呐喊》中刻画了一个个“从昏睡中步入死亡”的不幸者。鲁迅先生他“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所以他以这些人为例子,写成文章来警醒世人。不要让他人也成为那种可怜又可悲的沉睡的人。

  《孔乙己》的主人公:孔乙己,便是一个沉睡之人的例子。孔乙己他好吃懒做,整天无所事事。可他自身家境贫寒,科举制也已废除,他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存在了。为人抄书来赚钱,却因为好吃懒做,“坐不了几天,便连人和纸张笔砚,一齐失踪”连请他抄书的人都没有了。可就这样,还经常来酒馆喝酒,成为了“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且不拖欠酒钱“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对于一个不干活的人,这些钱从何而来?从文章子句中我们能发现,这些钱竟是偷来的!一个读书人,为了仕途,为了未来的生活,读了那么多书,学了那么多年,最后的结果竟是这个样子!连做人最基本的道德也无了!真是不可谓不悲哀!我忽然间就有个一种鲁迅先生在日本,看影片中一群中国人围看击毙中国人,还一脸麻木,甚至是喝醉酒般的喝彩!那是鲁迅先生的那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心理了。

  《呐喊》中的另一篇文《故乡》也是初中时学过的课文。从小在一起玩耍的戴银项圈的闰土长大了,再见到主人公时,已不复年少时的天真无邪。再见到“我”时的那欢喜又凄凉的神情,以及到后面的“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这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的情形。

  《呐喊》不愧为历史名作,是中国和世界的文化瑰宝!鲁迅先生的文笔里带着淡淡的幽默和讽刺意味,却又带着愤怒和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也鼓舞着现在的中国人。鲁迅先生不是唯一一个醒悟和站起来的人。在他之前,更多的是在他之后,有越来越多的人醒了过来,站了起来!即使是死也不能改变他们改变中国的信念!正是他们的努力,成就了我们现在的名字—中国人!

关于阅读鲁迅小说《呐喊》个人读后感汇总【四】

  這次出差的带上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

  最早读余华的书是在大学時候了,《许三观賣血记》和《活着》,书中的语言平淡地讲述,如同讲述一件完全与自己无关、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但读完以后,那种无可奈何的悲凉却能让我的内心震撼。

  《在细雨中呼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這一段:“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我似乎能够看到時间的流动。時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時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時间之中的伙伴。時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

  ……

  他一旦脱离時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時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時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我看到了這样的真实场景:生者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這真实的场景是時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

  這一段关于時间和人生的思考,出现于弟弟孙光明死時。

  時间裹挟着一切向前流去,人世在变,沧海也能变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時间。也可以説,世事未变,唯一变的,只有時间。

  余华在书中這段关于時间和生命的思考,也带给我很多启示,书中对回忆的描写让人叫绝。回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説,决然不可能是整个事件的再现,我们只能记得带给自己感受最深刻的部分,比如,某个场景,某种味道、某种心情,通过這些,我们渐渐回忆起事件的全貌。這本书就通过這样一些线索,叙述了主人公对童年的回忆,看起来特别真实。

  余华的书有个特点,不对个人感受进行描写,但却能让人回味无穷,悲剧到最后剩下的不再是愤怒、悲伤這些情绪,只有深入骨髓的无奈,对世事的索然无味和麻木。這样的书让我看了比看耽美的虐文难受一百倍,耽美的虐文看了只让我心中一時纠结、难受,但這样的书看过一遍,不管時隔多久,回想起来那种深刻的无奈仍能准确无误地击中我,无法动弹。

  那么下一部余华的书《兄弟》,我看我还是等等再看吧……

关于阅读鲁迅小说《呐喊》个人读后感汇总【五】

  小说集《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小说集《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关于阅读鲁迅小说《呐喊》个人读后感汇总【六】

  老实说,《呐喊》这本书不太好理解,因此,读起来有点费劲,但读完后,我还是有了很多的感悟。

  其中,印象最深的还是《狂人日记》了。书里说在鲁迅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便开始有人吃人这样可怕的行为。还从鲁迅先生的描写“青面獠牙”、“满眼凶光”和周边的环境描写,可以反映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黑暗,人是多么可恶、多么残暴。更可恶的是连自己的亲兄妹都吃,何况他妹妹才五岁,可爱可怜的样子还在眼前…… ……

  看这些人多没有良知,竟然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而去吃亲生妹妹呀!还偷偷让好人也吃人肉。唉!这些人真是些大恶人。他们还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数,其实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大家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以前生活的艰苦,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鲁迅先生对封建黑暗社会的憎恨。

关于阅读鲁迅小说《呐喊》个人读后感汇总【七】

  鲁迅是我最喜欢的文学家之一,相信大家对他都是熟悉的。他写了非常多的作品,例如《朝花夕拾》、《呐喊》、《彷徨》、《坟》等等。

  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呐喊》因为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与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与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我觉得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鲁迅先生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来反映当时社会对文化的轻视与一种可悲的社会现象,对旧时文人迂腐可悲以及自命清高的鄙视。从文章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作者对当时社会的无耐与不满,以及对当时社会的绝望。

  让我们一起呐喊吧,向社会呐喊,向生活呐喊,把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加富强。

关于阅读鲁迅小说《呐喊》个人读后感汇总【八】

  《呐喊红宝石》的主人公是达拉斯和佛罗里达双胞胎兄妹,以前每个领养他们的人不到三天就把他们“退货”了,而且有些人把他们当成奴仆。谛乐和赛蕊的领养,使他们有了很大的变化,他们必须学会爱。

  我最喜欢谛乐和赛蕊发明的特别食谱,有“不再做孤儿蛋糕”,“不再想孩子卤肉”,“心脏病复原点心”,“欢迎回家熏肉”......这对老夫妻自己的孩子走了,他们常常自我安慰,这一点令我很佩服。他们领养了达拉斯和佛罗里达这对可怜的孩子,想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起初,佛罗里达和达拉斯认为谛乐和赛蕊是疯子,但经过一场生死之后,他们改变了。这个和我的一段经历有点儿像:起初,我很讨厌吃藕,妈妈建议我多吃一点儿,我也不知道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夹了一片藕,觉得味道不错,就又夹了几片,后来我就喜欢上了 吃藕,把吃藕当成了一种乐趣。

  每个人都要学会面对现实,还要学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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