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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022-04-14 21:46:18 网站:公文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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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推进“放管服”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按照要求,现就开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涉及牵头或负责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做如下报告:涉及行政审批局牵头或负责的工作开展情况:

  1、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方面:

  该项工作由牵头,截至目前,县本级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没有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我县也没有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今后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文件要求,不再单独新建系统,统一使用全省的中介超市。

  2、持续推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方面:

  该项工作由牵头,自2019年年底,1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招标后,我县基本不涉及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项目在政务中心进行交易。

  3、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事项方面:

  该项工作由牵头,根据全省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动态调整了县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指导县级部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办理。

  4、清理整改变相审批和许可方面:

  该项工作由牵头,从政务大厅运行的情况来看:有部分行权单位仍然存在“体外循环”的现象。其本质是:窗口的工作人员没有得到派出单位的充分授权。目前还处于无事可做的闲散状态。未实现“人要强、权要放、事要办”的工作目标。

  5、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

  该项工作由住建部门牵头,配合。从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存在的问题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存在下列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但是,要件审批部门一直使用的是各自上级部门的审批系统,没有与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充分对接和融合。二是工作推进、配合不平衡:由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分别牵头的2个审批阶段的工作,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但是,目前牵头部门处于单打独斗的状态,相关要件审批部门配合力度不够。三是审批管理系统运行不及时。自2020年6月1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本正式上线后,我县还没有办结过1件审批数据究其原因:一是项目建设单位还习惯于准备材料到审批部门开展线下审批。二是3.4月后,我县的工程技术审批项目本来就量。三是牵头单位的窗口工作人员的办件能力亟需提高。

  建议:从国家和省的层面上经行对接和融合。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实现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

  6、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监管方面:

  该项工作由牵头,但是,目前的运行监管平台在省大数据中心。存在的问题是:县级层面无法进入平台查看。建议:省级部门下放授权到州级,允许县级行政审批部门进入平台查看,以便督促相关行权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网上网下同步运行。

  7、加强材料共享复用方面:

  该项工作由牵头,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大多数行业主管部门的系统没有与省级一体化平台无缝对接。还不能实现材料共享。为此建议:尽快无缝对接、信息共享。

  8、加快实施“互联网+监管”方面:

  该项工作由牵头,目前暂不存在问题。

  9、开展政务服务对标行动方面:

  该项工作由牵头,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和“好差评”制度,但目前的存在的问题是:我县的大多数部门都是用的是各个业务上级部门的专网,由于上级部门的专网还没有与省级的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链接,所以,还不能实现好差评在政务服务平台上的数据传输。建议:上级部门的审批系统,从省级的层面上,与省一体化平台对接和融合。

  10: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方面:。该项工作由牵头,在县委、政府重视关心和支持下,完善了县政务服务集中服务模式,(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外),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综合性实体大厅,努力实现“应进必进”。目前存在的问题是:部分单位认识不到位,窗口的工作人员没有得到派出单位的充分授权,处于无事可做的闲散状态。未能按照“人要强,权要放、事要办”的工作总体要求,安排单位得力干将到窗口开展审批工作。建议:充分授权,使公共权力在大厅运行。

  11、简化优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方面:

  该项工作由牵头,目前存在的问题是:高频事项还存在多头需要证明的现象。建议:精减证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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